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榆林市紀委監(jiān)委通報兩起領導干部違規(guī)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典型問題
發(fā)布日期:2020-05-22
1.定邊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、原紀委書記王生有利用職務便利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問題。
2015年至2017年,王生有利用分管定邊縣公安局基建工作的職務便利,采取虛報工程量、套取工程款的手段,非法侵吞公款23.7039萬元。王生有還涉及其它違紀違法問題。
市紀委監(jiān)委給予王生有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收繳違紀違法所得,其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2.靖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能化園區(qū)中隊原指導員馮東岐利用職務便利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問題。
2018年至2019年,馮東岐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實施沙土運輸工程過程中提供方便,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000元。馮東岐還涉及其它違紀違法問題。
靖邊縣紀委監(jiān)委給予馮東岐留黨察看一年、政務撤職處分,并收繳違紀所得。